第A21版:经济新闻 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省直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调整
新密市入库耕地占用税突破亿元大关
河南上市公司三季度
实现净利润114.23亿元
外汇管理局放开银行间外汇市场准入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再创新高
国内最大中央厨房产业园新乡开建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省直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调整

连续缴存6个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报讯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昨日通知称,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件精神,从12月8日起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进行调整。

其中,贷款条件为省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通知指出, 12月8日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不过,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郑州晚报记者,目前该中心房贷政策没有变化,想使用公积金贷款者,需要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才可申请。

郑州晚报记者 胡审兵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621123 2014-12-11 00:00:00 四 省直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调整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