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出台三年规划
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本报讯 到2016年年底,全省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取得法学学历的工作人员在现有基础上应有较大幅度增加,达到100人……为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程,省总工会日前印发了《全省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
根据《规划》,到2016年年底,全省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取得法学学历的工作人员在现有基础上应有较大幅度增加,达到100人。经济较发达、职工人数较多的省辖市总工会至少有2名,其余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总工会及经济较发达、职工人数较多的县(市、区)总工会至少有1名。目前尚无取得法学学历人才的地方,三年内应当实现零的突破。企业工会也要积极培养取得法学学历人才。
各级工会应大力加强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到2016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名。省辖市总工会原则上要配有一名工会公职律师;经济较发达、职工(农民工)人数较多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采取有效措施配备工会公职律师。全省各级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门取得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法学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要努力达到部门总人数的70%以上。郑州晚报记者 李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