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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砍44棵树,咋判?
中牟法院:罚种150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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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砍44棵树,咋判?
中牟法院:罚种150棵!
这是郑州首例责令罪犯履行社会义务案

偷砍44棵树,咋判?

中牟法院:罚种150棵!

3个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雇人偷砍44棵树,因盗伐林木罪被判种树150株,并需确保90%以上补种成活率,验收合格才算数。

“若补种验收不合格,3人将被撤销缓刑。”中牟县环保法庭陈丽娟介绍,此案是郑州市首例责令罪犯履行社会义务案件。目前,中牟县法院专门协调33亩林地作为森林生态恢复基地,供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此进行复植补种。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李钟鸣

案情:买下44棵树,没办证就直接砍了

王伟、吴强、谭明(均为化名)3人都是中牟县人。2014年7月王伟找到谭明、吴强,说一处高压线下处理树木,想一起买下伐了挣钱,3人合伙买下四五户人家的树,伐树时,一70多岁老太指引,此处北边一废弃房屋周围还有树。

“那老太说有她一棵桐树和几棵杨树,还有相邻一户人家的树,一共40多棵,经讨价还价以6000元成交。”谭明说,其实他们并无伐木许可证。

根据中牟县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5日至6日,王伟、吴强、谭明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雇人购买采伐了位于中牟县官渡镇邵岗集火车站东约150米处废弃房屋周围的43棵杨树、1棵泡桐,活立木蓄积超过15立方米,足以构成刑事犯罪。

判决:

3人补种150棵树,不合格将撤销缓刑

去年12月30日上午,中牟县人民法院环保法庭以滥伐树木罪判处王伟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吴强和谭明有期徒刑6个月,3人均判处缓刑1年6个月,各处罚金1000元。此外,3被告承诺每人复植补种50株杨树,共计150株。

公开宣判后,3人与中牟县林场签订了复植补种监管协议,将在一年半期限内补种150株林木并确保成活率在90%以上,由国有中牟县林场进行监管、验收合格,才视为复植补种成功。

经验收不合格的,视为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承诺,缓刑考察机关司法局可以建议人民法院撤销其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跟进:

33亩林地专供破坏森林案被告人复植补种

去年12月,中牟县法院与国有中牟县林场协调33亩林地作为中牟县法院森林生态恢复基地。主要作用就是让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被告人,在该基地进行复植补种,以修复被破坏的森林生态环境。

“对于这类涉林木案件的被告人来说,即使判处再长的刑期、再多的罚金,也无法弥补已经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因此,我们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实践,探索运用恢复性司法工作,推行‘补种树木,恢复生态’新举措。”中牟县法院环保法庭负责人陈丽娟法官说,“这只是我们森林生态恢复基地的一个启动,以后还会建立更多的基地,以彰显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将对公众起到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线索提供 闫晗 袁亦瑾

王超尘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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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878 2015-01-07 00:00:00 三 偷砍44棵树,咋判?<BR/>中牟法院:罚种150棵!KeywordPh这是郑州首例责令罪犯履行社会义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