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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风肃纪 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以后,特别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立行立改,抓具体问题,出硬招实招,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实现“两个全覆盖”,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 强化“两个责任” 全党上下凝神聚力、一起动手抓反腐 2014年,仅福建一省就有112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查处,其中2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2014年4月,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还分成7个组,赴辽宁、河南、天津、浙江、贵州、广东、甘肃等地,就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了调研指导。 2014年,中央纪委再次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室,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力进一步加强,分别占到机构和编制总数近70%。 省级纪委也相应完成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把更多力量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主战场”。 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结案数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等,均呈现大幅增长态势。 落实“两个为主” 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进一步加强 2014年4月,中央纪委在广东、河北、浙江、河南、陕西5个省和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海关总署3个部委启动了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同时,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试点省和部委还对各自的下级纪委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广东省纪委作为在省内开展试点的单位,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开试点工作;河北、浙江、河南、陕西省纪委共选择15个地市、11个省级机关作为试点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下级纪委试点单位;海关总署作为垂直管理部门,也对系统的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方案。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作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两个为主”进一步推动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实现“两个全覆盖” 正风肃纪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这一决策部署后,中央常规巡视节奏明显加快,从2013年的2轮增至2014年的3轮,实现了对3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 与此同时,中央专项巡视工作在开展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目前已巡视19家单位。专项巡视以其机动灵活、出其不意、更具针对性和准确性的特点,为实现对中央一级部门单位的巡视全覆盖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4年底,这项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在中办、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办、全国政协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 下一步,中央纪委将继续对尚未设置派驻机构的80多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派驻机构,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部门和单位,确保党内监督没有例外。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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