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经济新闻 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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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座椅等四类产品 下月调入进出口法检目录 本报讯 昨日,郑州晚报记者从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和商品编号联动调整的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将对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对臭氧治疗器、氧气治疗器等器具,棉花采摘机,其他车辆用铝合金制车轮及其零附件实施进口商品法定检验。 据了解,法定检验是指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项目实施强制性检验或检疫。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境商品,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须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自2月1日起,有进出口或经营上述四类产品的,应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确保产品顺利通关。 郑州晚报记者 肖雅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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