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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A08版:经济新闻 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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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电池、涂料 征收4%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对外发布通知称,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通知明确,原电池、蓄电池均在征收范围之内;但对部分类型电池免征消费税,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通知还明确,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此次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是今年消费税改革的内容之一。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此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进一步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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