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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订13部法规,围绕3大战略、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等方面依法履职;今年,拟制定修订行政机关执法条例、湿地保护条例、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旅游条例等7部本省级法规,加大跟踪监督力度,检查办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昨日上午,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大会在省人民会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良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同时部署2015年工作。 2014 制定修订 审查批准 法规 13 部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先行,制定修订本级法规7部、审查批准法规6部,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征兵条例等,有效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切实转变立法理念,以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推动立法工作,使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注重从“立权”到“立责”转变,明确立法权力边界,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全年立法没有新增一项行政许可。 重视立法调研,针对法规草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争议较大的条款,深入基层倾听意见。就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等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四个河南”建设系列法治策论,为重点领域立法做好准备。 积极改进法规起草方式,首次委托有立法条件的市级人大起草法规草案。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组织召开200多个立法座谈会、论证会、试行网上公布法规草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民意。 开展 专题 询问 2 次 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共听取审议11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2次,组织执法检查3项,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职业教育发展情况专题询问中,首次采用电视、广播、网络同步直播,增加“追问”“自由询问”“网民提问”等环节,分管副省长及6个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受询问,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维护法制统一方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备案审查工作规则。全年共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98件,及时修改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防止权力滥用。 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07 人次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7人次。就移交我省管理的郑州、洛阳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法官检察官职务任免的问题作出决定,促进了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与铁路系统有序分离。 重视发挥信访的窗口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去年共受理来信来访8000余件次,督办重要信访案件116件。 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71件议案全部办理完毕,其中25件议案所提立法建议列入立法计划或规划。试行议案建议网上办理,代表提出的675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2015 拟制定修订 本省级法规 7 部 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改废释并举。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加大跟踪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今年,拟制定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等7部本省级法规。将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气象灾害评估条例、黄河防汛条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4部法规作为备选项目,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安排审议。开展产业集聚区条例、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26项立法调研。 另外,还将做好郑州、洛阳两市提请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随着立法权的修改,逐步有序地落实设区地市地方立法权。 今年拟制定修订 7部本省级法规 代表法实施办法 行政机关执法条例 高标准良田保护条例 湿地保护条例 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旅游条例 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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