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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14版:登封播报 政法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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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讨嫖资未遂 恼羞成怒抢劫 获刑3年有余 追悔莫及晚矣 一男子嫖娼后因索讨嫖资遭到拒绝,居然将卖淫女的手机抢走,结果身陷囹圄。2014年12月1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王某系登封市中岳办事处的一位农民,2014年2月16日晚,他将卖淫女李某带至登封市区一偏僻处嫖娼后,因自感“付费过高”,遂向李某索讨给付的部分嫖资,但遭到李某拒绝。王某恼羞成怒,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李某的衣领扎破,强行抢走“波导牌”手机一部。后经鉴定,该手机价值24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鉴于其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系初犯,赃物已追退,并主动接受财产处罚,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登封播报 刘少利 通讯员 赵晓敏 女婿犯罪岳母藏 最终一起蹲班房 为了亲情,岳母王某竟将犯罪女婿张某隐藏在自家,结果触犯刑律。12月8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2013年12月5日,王某的女婿张某(已判刑)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逃到她家“避难”。王某明知女婿是在逃犯罪分子,但为了亲情,仍让其隐藏在自家,18天后,经人举报,王某与女婿张某一同落入法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但其归案后自愿认罪,并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登封播报 刘少利 通讯员 赵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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