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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会3日表决通过一部反贪法案。法案规定,公职人员、新闻从业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工如果收受价值超过100万韩元(约合908美元)的财物,不论是否与职务相关,都将面临至多两到三年监禁,或五倍于所收财物价值的罚款。 韩国媒体说,韩国现有反贪法律法规存在漏洞,除非能够证明公职人员收受昂贵礼物或招待,系权钱交易“互惠”、即与其职务相关,否则无法施以刑事惩罚。新法律旨在修补这一漏洞,规定是不是“还人情”、“请托”,只要超标,就要入刑。 这部法律全称《关于禁止接受不正当请托和财物的法律制定案》,又称《金英兰法》。 一些韩国民间团体称赞《金英兰法》获得通过,希望这部新法能够成为打断韩国社会“贪腐链”的机会,让整个国家变得更透明。 韩国《中央日报》曾发表社论认为,人情文化是韩国公务员滋生腐败的温床,虽然司法部门对此进行过数不清的打击,但一直不见明显改善。《金英兰法》为根除这一社会积弊提供了另外一种选择。按照“新政治民主联合”党首文在寅的说法,以前是受贿必须“与职务相关”,收受不相关的礼物没关系,现在,《金英兰法》清理了这一灰色地带,是“重要成就”。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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