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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否认的事实是,去年开始,演艺圈涉毒涉黄被捕案频发。“劣迹艺人”从此就成了曝光率颇高的词——一种劣迹被发现了,另一种劣迹又来了;一位涉嫌艺人被抓了,又有2345……位艺人加入了。最近鲜活的例子就有涉毒被捕的尹相杰和王学兵。尤其是后者,连带一系列作品受牵连,主演的话剧不得不退票、参演的电影受牵连无法如期上映,之前有媒体估算,王学兵这一吸,让合作伙伴上亿的投入灰飞烟灭,从而掀起了业内对“一人犯错全组受罪的封杀令”是否公平的热议,徐峥日前更是呼吁需要改革。 可是热议归热议,大家心里都清楚,封杀令当然不会说撤换就撤换。但地球还在转呀,于是,娱乐圈有了一个颇值得探讨的新兴课题—一如何防火防盗防“劣迹”艺人?签署道德条款、片酬分期支付、像体育运动员一样实行体检……各种支招。但这些真的可行?为此,记者采访了影视制作链条上端颇为关键的制作方、投资方以及导演等,听听他们的看法。很抱歉的是,各界提出的各种方案恐怕只能停留在“理论阶段”…… Part 1 各方支招: 体检、签保证书、分期支付片酬…… 但执行起来真的很难! 去年下半年,娱乐圈涉毒涉黄事件频繁发生。去年10月,在西安举行的丝绸之路电影节论坛中,导演黄建新就透露,由于劣迹艺人给电影剧组带来不少麻烦和损失,因而有剧组在拍摄合约的签订上表现得更为谨慎,在和演员签约时也开始提出加入新的条约,艺人要开始为自己的“劣迹”担责。随后也有人用“道德条款”形容此项规定。在王学兵案发生后,有关如何防毒星、防劣迹艺人的讨论又热烈起来,在道德条款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片酬分期支付”、“进组前体检”等措施……这一切听起来是有理有据,但事实上,在我们采访的多位制作方看来,可行性并不大。 1 Q:像运动员一样实行体检? A:吸毒能检,那嫖娼呢?家暴呢? 日前某业内论坛上,制片人、导演、出品人都认为劣迹艺人这块成为投资的新风险,为此提出了尿检说,表示演员入组前应该像运动员参赛前一样进行体检。对于体检说,《锦绣缘·华丽冒险》制片人环玥表示不可能,“大牌艺人你要求尿检的话会勃然大怒,拂袖而去,而你好不容易才把他搞来了”。《一个勺子》制片人宋先生则表示:“除非是国家出台一个有关规定,还得有执行单位,由他们替制作公司检查,那行!制作公司干这些事。完全不可能。”影视制作公司C先生则分析道:“没用。剧组拍戏多长时间?到上映又得多少时间?吸毒能管,嫖娼呢?劈腿呢?或者,家暴呢?都管不了的。艺人的个人品行,非要剧组来买单,这点本身就不合理。” 2 Q:签署道德条款,违约赔偿? A:与大牌明星“谈条件”不大可能 “剧组与明星签订合约时,加入道德条款,以巨额赔偿金来约束艺人。如艺人因个人行为而拖累剧组,导致影片无法上映,艺人理应作出赔偿。” 这是目前被最多人提及的措施。资深影视制作人、《狼图腾》的制片人王为民也表示,在接下来与明星的项目洽谈中,会加入条款约束:“做一个限定,如果艺人在这期间有违反国家法定行为,对项目造成影响,应负相应责任。我不能说多有效,但出资方多少能保护一下自己,减少一些损失。这是约束一个人的诚信,要遵守法律法规。明星如果同意就合作,不同意就不合作。” 但并不是所有制作方都能像王为民这样。《一个勺子》的制片人宋先生或许能代表当下更多的制作方。他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这不是制作方主导的市场,如果是就可以提出,很显然不是。”他表示,与大牌明星在签约时“谈条件”不大可能,“这其实,非常难做,圈里的人都明白,想请大牌演员,甭说在合约中说赔偿的事情,只要提到吸毒、嫖娼这些问题,很多演员都会觉得对他们不信任和侮辱。制作方是弱势群体,请明星要看档期、看项目、看片酬,如果再提这些问题出来,真的是一个挺冒险的事情”。 《锦绣缘·华丽冒险》总编审、总制片人环玥透露:“我们(去年)年底的新项目签编剧合同,律师有写如果编剧吸毒嫖娼什么的……然后编剧就很生气,要求删掉。但是说明开始有这种条款出现了。这些风险只能在合约上写明责任,但谁也不想让这个条款付诸实现。” 《花千骨》制片人唐丽君表示:“赔偿也只是权宜之计,并不是长远的办法。因为把这个加入合约艺人心里会很不舒服,你总归对他不信任。除非行业出个规定一定要加这个内容,否则大家不会抱团这么做。因为制片方未必那么强势,艺人才是强势一方,才是稀缺资源。” 某影视制作公司的C先生认为道德条款根本不可行:“首先,这个巨额赔偿是多大的金额?大了,明星不愿意签;小了,其实对项目没有帮助。一部电影,从创意到梗概,从大纲到剧本,再到改剧本、做分镜剧本,其间主创花费的心血可能无法量化。道德条款本身就很奇怪,如果是立法,根据法律条文来处理,那OK。但如果仅仅是一个条款,真正具备多大的法律效力,很难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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