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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遭性侵,多半是熟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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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公布3年来性侵案审理情况
孩子遭性侵,多半是熟人作案
50%以上被侵女孩7~14岁
多是留守和流动儿童

50%以上被侵女孩7~14岁

多是留守和流动儿童

前几天,郑州8岁女童放学途中遭受性侵害被媒体报道后,有关未成年被性侵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昨天,郑州中院专门召开发布会,公布3年来郑州两级法院共审理性侵害各类犯罪案件250人,从被害人年龄来看,7~14岁的孩子居多,占50%以上,最小的只有2岁半。在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中,熟人作案占一半以上。

其中,典型案例中,巩义的马进周四个多月时间先后强奸三女童,猥亵二女童获死刑,近期已对他执行死刑。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李钟鸣

数据

3年来,两级法院共审理性侵害类犯罪250人

据统计数据来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据郑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刘文琳介绍,3年来,郑州两级法院共审理性侵害类犯罪案件共计273件250人;被判处刑罚的被告人中,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的150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32人。

从审理的案件类别来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为主,其次是组织、强迫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

从被害人年龄来看,7~14岁的孩子居多,占50%以上,最小的只有2岁半;从被害人身份来看,此类犯罪对象多发于留守和流动儿童群体,留守儿童又占大多数;在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中,熟人作案占一半以上,其中包括网友、房东与租户、师生、邻居关系等。

被告人的身份,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水平偏低,没有正当职业。

出击强奸、猥亵儿童,一律从重处罚

刘文琳庭长介绍,我国《刑法》规定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强迫卖淫罪等。2013年10月23日,最高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意见》规定,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刘文琳介绍说,马进周强奸、猥亵一案,就是充分体现《意见》规定的“从严从重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本意和精神。

此外,为统一执法尺度,郑州中院在《意见》基础上,又研判审判难题,如对成年被告人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猥亵儿童的成年被告人,一般不得低于1年有期徒刑;同时还规定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易受伤害等特点,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维权在幼儿园、学校受侵害可获赔偿

刘文琳介绍,我国法律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者财务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向实际侵权人及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主张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

至于精神损失费,刘文琳解释说,虽然性侵确实会造成孩子精神上的伤害,但依照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并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内。

《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两高两部 《意见》规定,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被性侵害而造成人身损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上述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提醒女童上下学一定要做到接送

“这些遭受性侵的孩子,大多都是当时独自一人,大人不在身边,而被告人的犯罪手段大多都是诱惑孩子,对孩子施以小恩小惠,最后将孩子引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刘文琳介绍,马进周强奸猥亵的5起案件,有3起就是用钱物和食物将女童引诱走的。

谈及前不久发生的8岁女童放学途中遭受性侵事件,刘文琳说,如果该女童在上下学途中做了接送,肯定也会避免这种后果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孩子上下学一定要做到按时接送,适时让孩子不离其左右”。

对于一些大的女生遭受性侵,多为孩子单独面见网友受到了伤害;还有些孩子和家长生气离家出走,出走过程中遭受伤害。

因此,刘文琳也提醒这些女孩子家长平时要密切关注孩子的举动,多教育孩子不要与陌生人交流,不要单独见网友,遇到了事情,也不要把孩子往外推,好好和孩子说话沟通,不要太暴力了。

这样对孩子说

1.一定要教孩子哪些私密部位需要保护,坚决不让别人触摸,如给孩子说你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触碰。

2.孩子单独外出,尽量在人多繁华的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

3.应结伴而行,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多处靠近,必要时要呼叫。

4.女孩外出未得到家长许可,不可随意到别人家里。

5.应该避免单独和男网友见面,更不能到网友家中。

6.不随便接受别人的钱物,不喝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

7.独自在家拒绝陌生人进屋。

线索提供 陈朋涛 薛永松

被害人年龄

14岁至18岁

30%

10岁至14岁

33%

不满10岁

37%

与被害人关系

其他

网友、房东与租户、师生、邻居关系

占50%以上

金驰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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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692 2015-03-26 00:00:00 四 孩子遭性侵,多半是熟人作案KeywordPh50%以上被侵女孩7~14岁
多是留守和流动儿童
市中院公布3年来性侵案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