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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公开,做好复核是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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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公开,做好复核是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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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日前出台《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要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复核并告知结果。(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03版)

目前,减刑假释的办理,主要由监狱系统的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提请,法院系统开庭审理做出结论,检察院进行监督。权力寻租的难度比过去要大,但由于减刑假释的公示流程上,有关异议复核的制度设计仍不足,影响着司法正义的贯彻。因为减刑假释进入公示阶段,也就意味着收尾阶段,对此前结果进行推翻,牵涉到司法责任。在这个意义上,监督者与审核者构成了一种共同体的关联,从而弱化了减刑假释信息公开的意义。

该如何来推动减刑假释公开的制度设计落到实处,需要做的应是强化监狱系统监督力量的独立性,建设好减刑假释复核制度。比如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可以进行改革,吸收监狱系统外的司法人员担任评审工作。再比如明确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具体部门,避免抽壮丁式、轮岗式裁定,带来的不熟悉与不负责任的司法恶果,把案件办理终身负责制落到实处,让追责有部门可查,有痕迹可循。最后,推动独立于监狱、法院、检察院外的司法部门专业人员从事复核工作,通过程序设计保障减刑假释公开的监督效果。

打击“提钱出狱”诚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在推动减刑假释条件公开的基础上深化配套监督机制的改革,应是一种有效的动态治理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期待此次推动减刑假释公开成为进一步完善刑罚监督的利好契机,透过《意见》的实施积累有效的刑罚监督经验,为更高层面的刑罚监督改革提供借鉴,捍卫司法正义。

□晚报评论员 杨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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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336 2015-04-08 00:00:00 三 减刑假释公开,做好复核是难点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