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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 科级干部申报 有助遏制“苍蝇式”腐败 科级干部也要申报个人报告事项,这是北京、贵州、海南等地近期悄然启动的一项新政策。专家指出,在党中央“打虎拍蝇”持续高压之下,作为从“不敢腐”的打击到“不能腐”的预防制度建设,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也在“小步快跑”,治标与治本兼顾的反腐倡廉正在不断迈向深入。 (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A08版) 目前所实施的官员申报制度,主要是针对处级以上干部群体,对科级干部并未统一要求申报个人事项,乃是出于权力大小和人数来考虑的。但从近些年的反腐情况来看,不仅有很多“老虎”被打下来,“苍蝇式”腐败亦占了很大比例,“小官巨贪”现象比比皆是,权力小、级别低不再是贪腐界限。而且,部分基层低级官员身处行政部门枢纽环节,掌握了一定的审批权限和办事程序,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现象泛滥成灾,并且因无法绕开他们,办事者往往屈服于权力而主动行贿。 前不久轰动全国的马超群亿元贪腐案件,就是一起最典型的“小官巨贪”。一个小小的科级官员,居然就能贪腐数亿元之巨,堪称一只隐秘的“硕鼠”。显然权力不分大小,只要有空可钻,贪官就会趁机牟取私利。 全国共有数十万名科级干部,其中只有少部分掌握了部门实权,大部分都是从事普通工作,没有权力去贪腐,即便有些人涉案,金额也较小,情节相对较轻。显然,不需要求所有科级干部都申报个人事项,那样的话覆盖面太大,监管工作量太大,在目前的环境下很难达到有效监管,不妨先针对掌握部门权力、身处关键环节的科级干部,实现精准化监管。 事实上,相比高高在上的“老虎”而言,数量众多的“苍蝇”跟民众接触更多,民众也更容易受到基层官员贪腐行为的侵害。显然,反贪不仅要“打老虎”立威,也要坚持将反腐力量沉下基层,织起一张密不透风的监管大网,把基层官员牢牢看住。因此,部分地方试点科级干部申报个人报告事项,乃是弥补干部申报制度的漏洞,可以加大对基层官员的监管力度,通过扩大抽检范围,完善处罚措施,以遏制“苍蝇式腐败”,让小官也不敢伸手贪腐。 □江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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