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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万能章”之惑—对策篇 “公章好盖,责任难当,很纠结”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 为社区公章“减负” 当社区公章演变成了“万能章”后,不盖居民们就办不成事儿。可是不少社区主任坦言:“公章好盖,责任难当,出了事谁来担?”其实,五花八门的盖章证明都是相关部门及单位在转嫁风险。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为社区公章“减负”,让它回归到服务的本位上。 郑州晚报记者 石闯/文 周甬/图 声音 “盖章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很纠结” “城市的发展让社区居委会承担起了越来越多的职能,盖章的名目越来越多,几十项都需要社区盖章证明。”大石桥办事处天下城社区党支部书记黄振喜表示了自己的担忧。 “公章好盖,拿起来一两分钟就能完成,可是责任难当,出了事谁来担?”黄振喜说,盖章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这里边是有风险的,在为居民证明时,毕竟代表了整个社区居委会”。之前社区为一位居民开具了父子关系证明,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后,麻烦来了,老人还有个孩子,双方打起了官司,他也不得不往法院跑。 这次因盖章惹麻烦的亲身经历,给他上了生动的一课。“现在社区管辖的居民比较多,有些大的社区人口过万,加上流动人口,网格长很难对每户都十分了解。”黄振喜说,一些居民抱怨“盖章难”时,他们心里也有难处,“难盖章”也是必然的。 “居民真的遇到急事而又无法证明时,我们会要求居民写一份保证。”黄振喜说,社区出具的证明会标注“此证明据当事人口述”,这几乎是居委会能想到的所有办法。“我们没有执法权,也没有调查经费。”黄振喜说,“一个小小的社区真的无法承载太多的功能。” 黄振喜举例说,一些居民在报销医疗费时,医院必须要求加盖社区公章,让他很不解,还有无房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单身证明等,“完全可以去房管、公安、民政核查”。 分析 五花八门的盖章证明都是在转嫁风险 一方面是居民五花八门的盖章需求,一方面是社区居委会不能承受的压力。但让很多人纳闷的是,既然是居民和社区都不乐意做的繁琐事,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单位“津津乐道”?一枚小小的社区公章到底有多大“权限”?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本职能包括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永民表示,社区并非一级政府组织,其公章并没有多大法律效力,和一般的证据一样。 秦永民说,目前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社区居委会的盖章权限,如果社区对需要盖章的证明内容不了解、不熟悉,就没有职责和义务出具证明,“居民们也应该多一些理解”。 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易凤娇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经她调研,社区需开具证明事项多达110项,社区公章成了“万能章”,这是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为了转嫁风险,基于自身利益将责任推给社区居委会,以此逃避不必要的责任。她认为,一些部门各自为政,居民办事所需的信息在政府部门信息系统里已存在,本不需社区证明,但因信息不共享,所以又需要到社区证明了。 建言 人大代表建议 为社区公章“减负” “不能因为自己不愿承担责任,就推给社区,让社区公章变成‘万能章’。”昨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高阿莉告诉记者,社区居委会只是居民的自治组织,公章也不是一枚“万能戳”,她建议为社区公章“减负”,让它回归到服务的本位上。 高阿莉建议,对当下要求社区盖章的各类证明进行大梳理,明确哪些是必须要求社区证明的,哪些是社区证明无效的,同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要求社区证明盖章行为,从源头上加强对社区公章管理,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列个清单,哪些该盖哪些不该盖,应明确告知下。” “收入证明应由所属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由房管部门出具,婚姻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得一条一条列清楚。”高阿莉说,居民办事开证明,首先应该是去找对应的职能部门,而不是去社区“磨嘴皮”,“职能部门也得切实担起责任。” 河南教育学院教授杨少伟对此很认同。怎么解决居民“盖章难”、社区“难盖章”的问题?他认为,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可以将自己所能出具的证明进行公示。“根据职能,社区除为辖区居民出具居住、计划生育、低保待遇等方面证明外,其他无法证明的可以写清楚,免得耽误居民时间,让社区集中精力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及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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