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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财税【2015】39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对外销售住房营业税免征及差额征税的时限由5年调整到2年。对此,郑州地税直属分局采取积极行动,将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该局为吃透新政策要点,专门对大厅办税人员进行政策培训,确保办税人员掌握政策变化依据和工作变动事项,明确政策适用范围、确定认定标准、明确审核认定办理时限和需要提交的各类资料,确保政策执行准确,全面到位。同时,积极与契税征收、房产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新政实施后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提高办税效率,确保因新政实施后出现的短期办税热潮得到有效疏通,确保纳税人可以快速高效地办结相关业务。 郑州晚报记者 王翠 通讯员 刘春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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