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郑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油耗子”偷袭 6辆货车损失万元
官司赢了,却告了自己的律师
这是“过河拆桥”吗?
经三路小学门口路面
出现2平方米陷坑
首届“绿城换书大会”
本周四在月季公园启动
学生穿上了新衣服
老师有了扩音器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官司赢了,却告了自己的律师
这是“过河拆桥”吗?
原因是律师未及时告知判决结果,导致无法执行

官司赢了,却告了自己的律师

这是“过河拆桥”吗?

赢了官司,却因超出了强制执行期限,致使判决无法执行。而这一切,市民李先生认为,都是他的代理律师领取判决书后,未及时告知他判决结果的缘故。李先生不得已告了他的代理律师。昨日,管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涉案律师所在的事务所赔偿李先生的损失。

李先生诉称,2010年6月21日,他委托律师陈某、王某参加他起诉彭某欠款纠纷一案。2013年7月份,李先生向陈、王二人询问案件结果时,被告知案件早已结束,并将判决书邮寄给了李先生。而李先生持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却被告知已超出期限。

李先生将律师所在的事务所告至管城区法院,请求判令赔偿欠款金额4.6万余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和邮寄费986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王两位律师作为李先生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在领取判决书后应及时告知李先生判决结果并将判决书送达李先生,由于未及时履行上述义务,给李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故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李钟鸣

线索提供 徐晓艳 李楠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651512 2015-04-21 00:00:00 二 官司赢了,却告了自己的律师<BR/>这是“过河拆桥”吗?KeywordPh原因是律师未及时告知判决结果,导致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