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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全省法院迎来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的第一天,记者探访省会郑州市两级法院,发现凡是前来登记立案的,符合立案条件的都当场给予登记立案。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李钟鸣 文/图 现场第一个立案的就是冲着新政来的 昨天一大早,惠济区法院6个立案窗口都已做好准备。“我只知道他(被告)的名字,还有个电话,能立案吗?”昨天9点,王先生和朋友来到立案庭窗口询问。他们就是冲着立案登记制度推行的第一天来的,也是昨天去惠济区法院要求立案的第一位。 王先生说,他们给被告张某修桥,“活干完了,欠我们4万元一直不给,当时给的电话现在也打不通了。要是以前,没有被告的明确地址、身份信息,肯定立不上案的。” 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接收材料后,直接登记立案。立案庭法官介绍:“我们收下诉讼材料,为他出具起诉材料收据,对于不齐全的材料,通过一次性告知书给他详细列举,等补齐材料,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答复,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我们会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当事人可以拿着这个裁定书上诉。” 管城区法院贾思凤法官提醒广大当事人,立案登记制,要想抱着胜诉的目的,证据还得要充分,“因为官司立上案后,将来到审判阶段,如果证据不充分,还是对自己很不利。” 法官时连涛介绍,金水区法院昨天涉投资担保类案件相对平时有所上升,立案总数里涉及投资担保公司的有16起。“以前这类案件是暂缓受理,今天则是现场立案。”一般的立案经过取号、排号和审核材料,10分钟内就可完成。 数据我市实行立案登记制首日平稳有序 郑州市两级法院实行立案登记首日,共接待当事人992人次、案件600余件,其中当场立案589件,不予登记的79件,全天立案工作规范有序,秩序正常。 不予登记案件中,一次告知补充材料案件55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24件。全市法院日均案件受理量增加约35%,其中基层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略有增加。 5月4日全省法院共接待来诉人数6178人,当场立案3580件。其中刑事自诉3件,民事2634件,行政案件197件,执行案件744件,国家赔偿2件。待立案635件,不予登记55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65件。 声音交上去材料后,法院会不会“久拖不立”? 据省高院有关法官介绍,坚决杜绝久拖不立,当场能够判定起诉、自诉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要当场登记立案,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会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要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告知,要一次性全面告知,决不能让当事人来回跑路;坚决杜绝把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作为立案必要条件。因为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限制,所以不会存在“久拖不立”的问题。 对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三不”行为,即不收材料、不予立案、不下裁定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问责。目前,省法院正在积极建设诉讼服务网和12368热线电话系统,将通过网络和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凡是举报有案不立,一律追责问责。 线索提供 朋涛 维佳 晓艳 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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