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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 保障电梯安全 不只缺强制保险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的表决前评估会,有参会专家建议对电梯伤人的事故赔偿,应像交强险一样,有电梯强制保险来保障。目前的草案中,仅规定了鼓励投保电梯公众责任保险。 无论是设立电梯专项维修资金,还是动用住宅维修基金,抑或是业主均摊费用,都无力维持电梯保养、维修和更新的高额费用,加之围绕电梯使用的相关标准不健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建设的电梯房,许多电梯只能超期服役、带病工作。而随着进入本世纪后作为商品房市场主角的高层楼房电梯逐渐接近使用寿命“大限”,这种安全矛盾与隐患将更加突出。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到底如何续期,电梯15年后谁来更换……这些看起来“不起眼”或者“很遥远”却又深度关联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现在到了静下心来梳理的时候了,当然,梳理之后亟须补充构建平衡各方利益的制度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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