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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走别人12000块钱 看监控把你拍得多清楚 别人把卡忘在了ATM取款机里,有人自以为捡到了大便宜,恨不得把里面的钱全部取光,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不仅要退还人家的钱,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一男子就捡到了这样的“便宜”,取走了人家的12000元钱,结果,自己的不光彩形象被定格在了取款机的监控探头里。 郑州晚报记者 刘德华 钱是一名女大学生借来看病用的 4月30日下午4时58分,市民小郭到建设路与桐柏路口的建设银行ATM取钱。她一边取钱一边跟男友说话,在取完1000元钱后没有取卡就离开了。5月3日,她发现银行卡丢失,赶紧去银行查询,发现里面的12000元钱已经被人分三次取走了。 5月4日,她向建设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警方调取了银行监控视频发现:4月30日16时58分,小郭和男友去ATM机上取钱,取了1000元钱后,她将卡遗忘在取款机里。随后,一名穿着灰衬衣、体态偏胖的中年男子使用该取款机时发现了她遗忘的银行卡,他四周张望后,在2分钟内分三次取走了小郭的12000元钱。这个时候,有人走进了银行,他慌忙往外走。走到门口后又转身从机器里取出银行卡离去。 小郭是河南农大大二的学生。小郭说,这钱是自己借来看病的。今年4月份,她体内查出有不明肿块,小郭向同学借了2万多元,连同自己的几千元积蓄,凑成了3万元作为医药费,所幸动手术切除后,医生告诉她这只是普通息肉。 赶紧把钱还给人家吧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男子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于典型的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骗取财物的行为。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的,未经持卡人同意、使用为持卡人代为保管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的等。这里的信用卡包括各类银行储蓄卡。” 警方敦促取钱男子立即向警方自首,争取减轻处罚,另外希望知情者及时跟建设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系,联系人:叶警官,联系电话:0371-68632110,3938226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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