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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至6月25日为秸秆禁烧期 县(市)、区出现首个焚烧点 扣款100万 每增加1个,扣款翻番 本报讯 夏收时节将至,为防止因秸秆焚烧造成“烟雾缭绕”,市政府昨日印发《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告》, 根据通告,农作物秸秆禁烧时间为每年5月25日至6月25日,9月20日至10月30日。其间,郑州市辖所有区域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所有农作物废弃物。 按照规定,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每增加一起翻番上划财力。发现一个县(市)、区出现第一个焚烧火点时按1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发现第二个焚烧火点时按2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发现第三个焚烧火点时按4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同时,如果发现没有综合利用的农作物秸秆,每亩将按2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 另外,凡违反规定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农作物废弃物的,由环保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以顶格罚款。 通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如有发现,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67175765,67189860。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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