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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最高可享5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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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最高可享50万元购房补贴
配备保健医生跟踪服务 子女入学可优先解决

■全方位配套

我市全面启动实施“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并于昨日动员会上发布史上含金量最高、分量最重、最有吸引力的“1+7”政策体系,从专项资金管理、科技创业企业家培育、激励分配机制以及引进人才服务保障等七大方面为人才引进培育提供全套政策支持,大力引进和培育我市战略支撑产业、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急需的重要行业领军人才。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首次发放为总额的30%

我市出台《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根据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研究和管理、与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改善科研条件和对科研人员补助等,原则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正式到位后,首次发放专项资金经费总额的30%,剩余70%的专项资金经费在每年的年度考核合格后由主管部门从项目的次年起逐年平均支付。

培育计划

5年内培养200名科技创业企业家

为加强我市科技创业企业家队伍建设,《郑州市科技创业企业家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中明确,从2015年起,市县两级5年内重点支持培养200名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成为高新技术产业或现代服务业领军人物的科技创业企业家;培养1000名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和3000名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人才。

股权分红

重要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员可参与成果分红

我市印发《郑州市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细则(暂行)》,按照要求,我市将选择若干单位先行先试,并逐步向其他有条件的单位推广实施。

实施细则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 企业可以采取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方式对重要的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

住房保障 首套商品房最高可享50万元补贴

人才引进后,如何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郑州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安居保障办法(暂行)》规定,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以及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成员中的核心成员、高层次创新创业紧缺人才都可以享受本办法的优惠政策。此项政策只适用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

引进人才按规定在本市办理人事关系,在本市工作时间满一年,且对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本市购置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经考核评审,从在本市工作第二年起分4年发放安居补贴,其中第一年发放补贴总额的30%,剩余70%在以后3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

属领军人才购置首套自住商品房的,按应纳税房价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属领军团队成员中的核心成员、高层次创新创业紧缺人才购置首套自住商品房的,按应纳税房价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3倍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方面,引进人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工作的,缴存期限可延长至解除劳动合同为止。住房公积金基数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超过当年最高缴存限额的,将超过部分并入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外国国籍、港澳台籍的引进人才,也可在本市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本市时,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手续。

同时,引进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就具备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本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在规定比例内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3倍;在本地购买自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还将享受10%贷款贴息,所需资金列入管理费用。

可入住100平方米以上公寓房,3年免租

按照规定,引进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房,并且住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3年内免收租金。在人才公寓不能满足需求自行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

具体标准为引进领军人才,每月给予3500元补贴;引进领军团队成员中的核心成员、高层次创新创业紧缺人才,每月给予2000元补贴。租房补贴按月直接划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医疗保障 配备保健医生提供保健跟踪服务

为方便引进人才就医,我市出台《郑州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享受社会保险和医疗保健有关待遇实施办法(暂行)》,将为人才配备保健医生,提供健康指导和医疗保健跟踪服务。

家属安置 适龄子女入学可优先解决

《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有关生活服务保障措施实施办法(暂行)》中,就从家属就业、子女入学、户籍办理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真正解除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家属就业

来郑前属公务员或依照公务员法管理且在编在岗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家属原则上安置在市本级有空编的行政部门或依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创新创业紧缺人才家属原则上安置在项目所在开发区、县(市)区辖区内有空编的行政部门或依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未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引进人才家属,原则上由人才接收单位解决。未就业期间,由人才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1.5倍的标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补贴期不超过2年。

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的适龄子女入幼儿园的,优先解决入园需求;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子女接受高中教育的,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子女直接从国外来我市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转学、申请入学等方面优先支持。

实施办法 现有人才也可享优惠政策

根据《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范围内注册创办或领办企业以及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均可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也就是说,“1+7”政策出台前,已经在郑州工作的团队及创新创业人才,只要符合我市战略主导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且符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评选标准,无论企业注册时间早晚,都可以进行申报,一旦通过评审,都可以享受有关政策支持。

实行网上常年申报,每年集中组织评审两次,具体要求以当年申报公告或通知为准。人才(团队)计划执行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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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270 2015-05-21 00:00:00 四 领军人才最高可享50万元购房补贴KeywordPh配备保健医生跟踪服务 子女入学可优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