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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小网格,大民生。”在网格化管理中,难免会遇到单个甚至多个部门不好解决的“棘手”问题,对此,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出台文件,提出要建立网格化管理职责不清事项会商研判制度,专治网格化管理中的各种“疑难杂症”。 原则上,会商研判会议每月下旬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还可临时召开。会议主要通报上次会商研判议定事件落实情况、现场督办未落实到位的上次会商研判议定事件、会商研判近期网格化管理职责不清问题、现场交办本次会商研判议定事件、议定需提交市领导决策事件等。 会商研判采取法定、商定、指定原则确定责任主体。对于有明确规定的事件,按规定确定责任主体;对于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又因职责难以界定的事情,将在会商后确定责任主体、配合单位。另外,如果是因职责调整、机构合并或社会发展衍生出的新问题,实行会商后指定责任主体的方式解决。 按照要求,市社管办将组织人员,对会商研判会议议定事件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纳入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动态考核。对会议议定事件不落实、推诿扯皮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按相关规定问责。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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