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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一号”案俩主犯 获无期徒刑 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10年到15年 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皇家一号”案一审在河南省新乡市中院公开宣判,陈加贵等11人分别获刑。其中,陈加贵、王国付两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10年到15年有期徒刑,处以8万元到100万元的罚款。11名被告人不服判决,当庭表示将上诉。 在此之前,新乡中院已经于今年2月4日到6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对“皇家一号”案涉嫌组织卖淫犯罪的11人进行了审理,并对陈加贵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进行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新乡中院审理认为,陈加贵、任文模、王国付在娱乐场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特别严重;胡勇、张华伟、马辉、张银磊、高宇翔、黄宪辉、付立江、闫朋晓在娱乐场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陈加贵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罪名成立。 依照《刑法》相关条文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加贵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一名主犯王国付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除两名主犯外,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10年到15年有期徒刑,处以8万元到100万元的罚款。 各被告人犯罪所得已冻结的548万余元,扣押现金2.6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在案扣押的涉案赃款727万元则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11名被告不服判决,当庭表示将上诉。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李钟鸣 线索提供 黄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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