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记者昨日获悉,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2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90元,分别提高了50元、30元。
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也随低保标准相应调整。7月1日起,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8736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5242元,分别提高了840元、504元。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通讯员 邴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