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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管理制

出了问题“顺藤摸瓜”倒查责任

本报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根据部署,我市将建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管理制,出了问题可以倒查出相关责任人。

按照《意见》,我市要做好2015年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允许从事执法活动。

《意见》明确,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管理制度,出了问题能够倒查出相关责任人。发挥政务服务网作用,审批职能部门要将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公安、城管、交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配备实时录音录像设备,运用科技手段对执法活动记录、跟踪、监控,研究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权责运行结果要在政务服务网上及时公开(依法不公开的除外);权责运行结果涉及企业的,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公示。

除此以外,各执法部门要在全市统一部署下建立证照共享系统,及时共享工作中形成的证照信息。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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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330 2015-06-17 00:00:00 三 我市将建<BR/>行政执法全过程<BR/>“痕迹”管理制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