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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夏季,郑东新区的龙湖便成了免费“浴场”,不少市民会到郑东新区的龙湖游泳。但现在不行了,近日《郑州市龙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市政府审议,以后向龙湖水域投放水生物、毒鱼、网鱼、垂钓或在龙湖水域游泳、洗澡等行为将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郑州市龙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龙湖水域保护区内占用水域、围湖养殖;擅自修建排水、阻水、取水设施;擅自向龙湖水域投放水生物种;电鱼、炸鱼、毒鱼或者网鱼、垂钓;在龙湖水域游泳、洗澡;擅自乘用木筏、橡皮艇等浮动设施进入龙湖水域;携带犬只等宠物进入龙湖水域;擅自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倾倒、堆放垃圾、渣土或者其他废弃物,排放污染物;随地吐痰、便溺、丢弃垃圾等。 《办法》还规定,带宠物进入龙湖水域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涂污、损毁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公共基础设施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占用水域围湖养殖、擅自修建排水阻水设施、擅自投放水生生物的,将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该《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记者 柴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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