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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入刑:共识已形成 破冰应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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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入刑:共识已形成 破冰应尽快

有此一说

日前,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透露,截至去年底,全国累计登记的吸毒人员有295.5万名,估计实际吸毒人员超过1400万。在众多吸毒人员中,拥有驾照者不少。吸毒人员滥用毒品后驾驶,反应能力、辨识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明显下降,会产生方向感、距离感和时空感错乱,发生事故风险明显提升。推动“毒驾入刑”再次成为舆论声音。(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A07版)

“毒驾”不可小视。吸毒后产生的幻觉,在开车时可能带来的危害丝毫不亚于酒驾。因此,从情理上来说,“毒驾”者也应该因为这种危险驾驶行为,承担刑责。但问题是,现行刑法并未明确“毒驾”的法律责任,这直接导致约束“毒驾”的乏力。一般说来,只要“毒驾”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事故,往往对其的处理也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强制治疗。这从该行为可能带来的隐患来说,处罚明显过轻。

而即使像影片《毒战》中的司机,“毒驾”后发生车祸致人死亡,根据我国法律,也只能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处罚,而事实上该罪仅能判处一个月以上到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更多的潜在“毒驾”者很难构成威慑力。据媒体报道,“2010年5月26日,杭州,一男子吸食了K粉后,驾驶轿车在10多分钟里撞飞了4个摊位,连撞17人,最后将一个女孩轧在车下”,现实的惨烈远甚于影片。

该如何约束潜在的“毒驾”群体,促其重视道路安全,已成为道路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议题。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在推动“毒驾”入刑的同时,提高“毒驾”的违法成本,让“毒驾”失去任性的空间。其次,打通“毒驾”入刑的执行障碍。比如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就提到,“毒驾”认定尚存技术困难,所以“毒驾”入刑之外,更要让检测“毒驾”变得和检测“酒驾”一样方便,方能让“毒驾”入刑收获法律生命力。

“毒驾”入刑,共识已形成,破冰应尽快。几年来,有关“毒驾”的讨论在公共舆论场不绝于耳,四年前,国务院禁毒办禁吸禁种处处长王刚就曾说“争取两至三年内让‘毒驾’入刑”。应该肯定的是,通过历次的讨论,制度共识早已形成,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尽快打通“毒驾”入刑的最后一公里,让 “毒驾”入刑从法理讨论尽快变成法律条文。换言之,这也是一个加强相关部门执法能力与公共安全治理方面的重要议题。相关方面唯有拿出魄力,直面民众的期待,加快破除机制技术障碍,方能为这危险的驾驶栓上重典的缰绳。

□晚报评论员 杨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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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942 2015-06-25 00:00:00 四 “毒驾”入刑:共识已形成 破冰应尽快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