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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施工企业为危险 作业人员办意外伤害保险 本报讯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建设工程达2000多项,从业人员80万余人,施工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草案》明确划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责任,并健全和完善了政府部门的监管机制。《草案》规定,在施工合同中单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将其列入招标竞价项目;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单位违反这些规定,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明确不得将建筑工程肢解分包;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工伤保险,鼓励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环保问题现在已引起社会全面关注,此次《草案》中也有明文规定,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应采取安全防护和降尘措施,未进行安全防护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施工现场未采取固化、绿化降尘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郑州晚报记者 袁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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