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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每人每年发放1120元奖励扶助金 7月7日上午,记者从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从2015年开始,在全市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年11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奖励扶助金由金融机构统一代理发放,以个人为单位每年发放一次。 据了解,荥阳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3.年满60周岁;4.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今年7月份为个人申报月,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受理群众申请。个人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打电话64688089咨询。 荥阳播报 张胜杰 通讯员 效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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