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向大气污染宣战 保卫“郑州蓝”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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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 不贴绿标,四环内禁行 ■郑州报业集团60余名记者一线直击整治工作曝光污染行为 为进一步减少郑州市机动车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区交通状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公安局和郑州市环保局于7月27日联合发布通告,从8月1日起,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禁止在市区四环以内行驶。 据悉,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包含: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使用伪造、变造、转让、出借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使用失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未随车携带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 通告内容如下: 一是从8月1日起,将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在市区四环路(不含四环)范围以内限制通行的时间,由原来的每日6时~24时,调整为全天24小时。 二是限制通行的区域不变,即西四环(不含)以东,北四环(不含)以南,107辅道(不含)以西,南四环(不含)以北范围以内区域。 三是从8月1日起,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在全天24小时之内违反规定进入市区四环以内的,交警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事人现场查扣,一次予以100元的罚款,同时驾驶证扣3分。还将利用设置在市区四环以内的102处电子监控摄像头,对黄标车进行抓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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