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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出招”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诚信记录好坏 直接影响干部任用 昨日,市政府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我市将从多个方面加快建设信用系统。将来,依据公务员诚信档案,诚信记录可直接影响干部考核、作用和惩戒。并建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失信责任追溯制度,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可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政务诚信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根据《意见》,公务员还将有诚信档案,诚信记录好坏直接影响干部任用。《意见》明确,我市将建立完善政府公务员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惩戒的重要依据。 与此同时,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制定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标准。依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诚信记录 将与你如影随行 社会诚信 逐步实现个人信用记录全覆盖 在社会诚信方面,我市将围绕医药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环境保护、社区信用、个人信用等领域,加强信用建设。 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开展医务人员医德综合评价,惩戒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和失信行为,建立诚信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完善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建立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 个人信息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我市将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逐步实现对个人信用记录全覆盖。 除此之外,公安、法院等工作人员如果有不作为的现象,也将被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实施步骤:“三步走” 2 1 3 第 步 宣传建设阶段(2015年底前),初步搭建起功能完备的市本级信用平台框架。 第 步 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底前),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初步实现各部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第 步 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底前),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信用信息平台,部门和行业间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基本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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