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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治污不力坚决问责 本报讯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的,将受到责任追究。近日,荥阳出台《荥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检察等部门根据各自分工,对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问责。 办法规定,荥阳市政府组织人员不定期对该市采石场、建筑工地、露天烧烤场所等行业进行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约谈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包领导;经约谈、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后仍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包领导予以停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据悉,荥阳市每周对各乡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在周考核排名中倒数第一的,在该市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正职降为副职,专职分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分管副职就地免职;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郑州晚报记者 姚辉常 通讯员 蒋士勋 管城回族区污染防治总动员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管城回族区区委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位,管城回族区全员上阵,拼尽全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人民群众创造健康的生活环境。 管城回族区各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局委负责人不折不扣地落实分包乡镇、办的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日碰头、周例会”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管城区委、区政府每月组织1次全区督查督导,分包各乡镇办、管委会的副县级以上领导每周至少组织1次督查督导;各乡镇办、管委会在做好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每周不少于3次督查督导。同时,区专项督查组、各业务部门加大力度开展督查督导,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真抓实干见成效。对于工作成效好的单位给予奖励,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坚决予以重罚。 郑州晚报记者 冉红政 通讯员 康昊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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