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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大气污染防治第一张罚单 7月30日,荥阳市交通局路政执法人员在刘河镇巡查时,对一辆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致使装载物掉落、遗撒,污染公路路面的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1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开具的第一张罚单。 据了解,该车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该条款规定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为加强砂石运输车辆管理、杜绝砂石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无篷布遮盖或遮盖不严致使沿途货物抛洒、扬尘等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荥阳市交通路政管理大队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在重点路段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荥阳播报 王世端 通讯员 张军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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