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8月4日,新郑市成立了由执法公证服务室、法律援助服务室、公安警务室和城管巡回法庭组成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三室一庭”。
执法公证服务室负责对城管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相对人不配合调查的行为进行公证;对城管执法人员送达、张贴、宣告法律文书的过程进行公证;对城管执法过程进行行为保全公证;对城管执法过程中容易灭失的证据、难以固定的证据的取证过程进行事实证据保全公证;对行政处罚前的行政指导行为、告知、纠违过程进行保全公证;对城管执法人员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过程进行公证;对城管执法工作中其他需要保全证据或完善证据链的环节进行公证。
法律援助服务室为城管执法过程中的行政相对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解答行政相对人在专业实体法、程序法等方面的疑问,解答相对人对执法案件的疑惑,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和专业法律服务,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公安警务室负责处理妨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问题,调取行政相对人信息,解决行政相对人逃避执法处罚的问题。
城管巡回法庭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执行的城管执法非诉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后做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出处罚决定后,向城管巡回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庭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司法审查,对执法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监督;如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申请被准予执行,由市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
据了解,“三室一庭”的组建将有效解决行政相对人法律知识缺乏、维权意识差等问题,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执法公正,减少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冲突摩擦、证据缺失、强制无理、执行效果差等问题,形成城管、法院、司法、公安“四位一体”的司法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