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A03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河南拟出新规 5种行政诉讼案 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出庭 本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省政府法制办正式公布《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到本月底,将就该规定面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省直各部门法制机构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其中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5种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的5种行政诉讼案件是: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且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情重大复杂,对本机关行政管理或者行政执法活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有关规定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其他行政诉讼案件。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