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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在豫的已婚农村女性均可参与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展现我省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精神风貌,动员农村妇女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等,在全省农村开展“河南省乡村好媳妇”评选活动,户籍为河南的已婚农村女性都可参与评选。12月份评选结果揭晓,将评出10名“河南省乡村好媳妇”。 推荐对象除遵纪守法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突出下列一个或几个特点:尊老爱幼,勇担责任,尊重孝敬老人,勇挑家庭重担,在赡养老人、照顾子女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勤劳致富,敢创新业;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勤俭朴实,爱家持家。 推荐方式分为组织推荐、媒体寻找两种方式。其中,组织推荐是由各个省辖市文明办推荐1~3名候选人,各直管县(市)推荐1名候选人。另外,新闻媒体可通过社会各界提供的新闻线索,发现优秀典型。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明办牵头成立组委会,负责本地“河南省乡村好媳妇”推荐工作。材料报送截至10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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