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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中原时评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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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手规范广场舞 你看好吗? 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合力引导广场舞健康开展。将广场舞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 (9月7日《郑州晚报》) 合理引导广场舞 须正视扰民问题 @戴先任:广场舞作为一种民众参与度高的全民娱乐活动,如何科学合理地为其开辟一块“长袖善舞”的场地,让广场舞不至于扰民,也不至于如打游击战一般,忍受他人的非议,“苟且偷生”,不仅保障跳广场舞民众的正当权益,也维护其他居民不受噪音干扰的权利,这才是人们乐于见到的“善治”。 @盛翔:广场舞在丰富城乡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广场舞之所以风行,也正因为群众有这样的运动需求和文化需求。此次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须正视广场舞扰民的问题,在跳舞健身的权利和安宁休息的权利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让广场舞“跳”得更好 还得对症下药 @前溪:广场舞的优点明显,弊病同样明显,其一,是场地的问题,其二是噪音的问题。这些问题均需要政府去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并不是很困难,诸如场地问题,政府可以充分利用一些空地、闲置地,只要稍作些改造即可;至于噪音问题则可以通过“社会公约”和“外部监督”进行有效管理。对于广场舞,需要的是积极引导,提供空间,换言之就是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对症下药。 @戈金:如何处理好广场舞问题已是一个重要课题。这不仅需要广场舞参与者的自律,更需要政府部门规范管理、用心管理。在增加广场舞场地的同时,将噪音污染降到最低,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和谐共处。一言以蔽之,让广场舞“跳”得更好,不仅事关全民健身与民间文化,更是探索政府公共服务和面对老龄社会的一块试金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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