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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看都需要哪些材料吧 如意湖办事处计生办电话:87527802 提出申请 一方户籍在外省,可以向我省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受委托的村(社区)也可以接受再生育申请材料。 双方户籍均在我省的夫妻,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夫妻双方经常居住地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也可以向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受委托的村(社区)也可以接受再生育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 ●已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 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 ●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 ●夫妻近期合影照片两张(1寸或2寸) 准备生二胎的夫妻们就要注意了,生二胎则需要先办证再计划怀孕。二胎不是首胎,按计生条例要先申请二胎准生证才能怀孕,如果怀孕了再去申请办理二胎准生证,这属于违犯行为(先怀孕后办证叫做抢生),如果不领准生证,算超生。近日,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咨询申请办理“单独二胎”生育证相关程序。 据介绍,申请办理“单独二胎”生育证需要携带哪些以下这些材料: 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二孩的夫妻,可在夫妻双方户籍地申请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二孩生育服务证审批表》一式两份(县处级及以上干部一式三份),需经夫妻双方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或现居住地(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女方应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地核实意见)。非申请人签名的《审批表》应提供有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或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有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4张; 6.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经鉴定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应提交设区的市级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果。 (2)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或相关证明、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出具的不育症鉴定证明。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应提交侨务部门发放的归侨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在本省定居的证明。 (4)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含六级)伤残军人的,须持有军人伤残证。 (5)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应提交矿区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保证书。 (6)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应提交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未生育一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生育证明。 (7)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交独生子女生母(养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离异或再婚的,应提供抚养该子女并长期共同生活一方的证明,并注明其所有婚育情况。跨县域人口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证明上签署审核意见)。合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应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或相关证明;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应提交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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