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郑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零首付”有风险
还不上钱还是一场空
2万块钱手表、8盒中华烟
放车里过夜,后果很严重
华山路修好后
碍事线杆挪走不?
为保护300年古皂角树
修路多花近50万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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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有风险
还不上钱还是一场空

“零首付”有风险

还不上钱还是一场空

“好房子零首付可得”、“首付十万轻松入住”等这样的购房方式,是真的超级优惠还是暗藏风险?看看发生在郑州李先生身上的真实案例,希望能给你一个提醒。

李先生通过开发商“低首付”买下一套住房,后因没钱无法继续履约,被开发商告到了法院,对方诉请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9万余元。昨天,该起案件在惠济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解除合同,李先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首付10万,好房子轻松拿到手”广告语让他心动买房

“首付10万,好房子轻松拿到手。”2014年5月,在郑州打拼的李先生看上了单位旁边一座在建的楼盘,家人也觉得该楼盘位居市中心,交通便利,值得购买,而特别是这句心动的广告语让他最终做出了行动。

李先生实地查看和咨询了解到,开发商声称的“首付10万,是自己先缴纳一部分房屋首付,首付款的剩余部分由开发商提供无息借款,但需要在一年内还清,否则要支付违约金。“想着房子还要涨价,早买早划算,而且这个首付价位自己有能力接受,经过同家人商量,我决定买一套三居室。”

去年6月13日,李先生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李先生买的房总价96万余元,分期付款;李先生交纳首付款,余款由李先生向银行商业贷款支付。

因李先生属于婚内二套房,该房屋首付款为总价的60%,李先生支付了29万元款项后,余下的28万余元由开发商垫付,双方约定,李先生在一年内支付开发商垫付的28万余元,否则将支付违约金。同时,李先生也支付了房屋维修基金及房产证费共计5800余元。

没钱还款

房主被开发商告上法庭

一年后,李先生并未按期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余款。随后李先生的首付款也被退回,但就违约金等问题,双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

今年8月,开发商将李先生告了,要求解除合同,李先生承担违约金2万余元及诉讼费用。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合同解除,开发商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李森提醒,一些开发商在售房时声称“低首付”“零首付”,购房者因此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此类行为往往埋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零首付”“低首付”购房方式,并不能改善对于购房者资金短缺的现状,多借助于购房者首付款高息垫付等非常规操作实现,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房者的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负担。但这种购房方式不符合国家和银行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对开发商垫付部分的还款期限、还款金额及违约金等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容易由此引发家庭负担。

线索提供 鲁维佳 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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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05 2015-10-21 00:00:00 三 “零首付”有风险<BR/>还不上钱还是一场空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