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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82年4月1日出生,郑州大学法律系毕业,2005年8月进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政治处、法警队工作,2007年至今任反贪局侦查二科副科长。 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副科长 ■推选理由 参加工作以来,李波十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检察工作第一线,先后参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2011年3月,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在集中查处经适房领域的腐败案件时,李波以急于高价购买经济适用房者的身份,在贴吧内与卖家高某取得联系并将其控制,抓获违规办理郑州市区常住户口以符合购买经适房资格条件的职业掮客芦某,并查清了芦某及其丈夫先后向十余公职人员行贿近200万元的犯罪事实。该案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当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2013年4月,该院反贪局成立“郑州电业局系列案件”专案组。该案件主要行贿人刘某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在监视居住期间,李波自费给刘某买来他爱吃的食品,并提醒刘某按时吃药。刘某被彻底感化,坦诚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该院反贪局成功查办郑州市供电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东分局等9人受贿案,涉案金额共计1500余万元。该案被评为“郑州市十大精品案件”和“河南省十大优质案件”。 ■成绩 先后荣获“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河南省十佳优秀反贪侦查员”、“郑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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