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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 宁宇 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河南驻马店人,中共党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 ■推选理由 作为一名审判员,在审判工作中,宁宇始终能努力做到审判的公正与效率的完美统一。 在每次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宁宇对案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绝没有拖延不办或刁难的情况,力争在法律规定最短的时间内下判,做到了公正与效率的良好统一。 宁宇还注重法律文书的撰写工作,尤其是对查明案件事实、责任划分、法律适用、说理释法,不惜花费大量的精力来进行论述。为保证文书质量,基本上每个周六、周日都在办公室查阅卷宗、撰写文书,使得每一起案件的文书不出现任何瑕疵,保证了审判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宁宇信奉的信念是:让胜诉方通过文书,知道其赢得理直气壮;让败诉方通过文书,知晓其输得心服口服;让案外人通过文书,明白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宁宇对待当事人充满爱心和同情心。2012年办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时,一方当事人是一名年迈的农民工,为讨要工资,常年奔波。庭审结束后,宁宇给了该农民工100元钱作为路费,并对该案件进行及时研究并下判,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成绩 连续5年被院里评为“办案状元”。2015年上半年结案数量全院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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