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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治理咋样? 郑州明年初有“大考” 县(市)区考核不合格 暂停相关项目审批 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印发《关于下达201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通知》,明确了我市县(市、区)空气质量“底线”,2016年初将进行考核。 《通知》首先明确了201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以PM10、PM2.5两项指标作为考核因子,以辖区内监测点位监测数据为依据,辖区内有多个监测点位的,取多个监测点位的年度均值。 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201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2014年年均浓度为基础,参照省政府对我市2015年考核目标值比2014年年均浓度的下降幅度,结合各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各县(市)、上街区政府和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以今年10月份平均值确定年度目标值。 市政府将于2016年年初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 PM10、PM2.5年均浓度目标值完成情况考核计分。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暂停审批辖区内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采取通报、约谈和“一票否决” 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好,为全市目标完成做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嘉奖。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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