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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足球反腐扫黑风暴中落马的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杨一民,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前天再获减刑1年。经两次减刑,杨一民的刑期将至2018年11月21日止。 曾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的杨一民,2012年2月因受贿罪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判决后,杨一民转入位于河北的燕城监狱服刑。 这是杨一民第二次因认罪服法、表现良好获减刑,上一次是2013年12月,被减刑8个月。 今年,燕城监狱再次提出,杨一民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和劳动,上次减刑后又获表扬6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减刑。 北京市二中院本月初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查明杨一民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最终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一年(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0年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1日)。 据《新民晚报》 ■相关链接 多名足协原高官仍在服刑 谢亚龙 2012年6月,中国足协原副主席谢亚龙因受贿罪,被辽宁丹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今年1月,谢亚龙被减刑1年。 南勇 2012年6月,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因受贿罪,被铁岭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去年12月,南勇被减刑1年。 李冬生 2012年6月,原足管中心技术部副主任李冬生因受贿罪和贪污罪,被丹东中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蔚少辉 2012年6月,原足管中心开发部副主任蔚少辉因受贿罪,被丹东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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