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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中原时评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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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投毒案:“无罪释放” 只是纠错的开始 2002年,云南省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投毒案,1名2岁女童因“摄入毒鼠强”身亡。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云南省高院判处无期徒刑。2015年12月21日下午3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再审判决书,钱仁凤被无罪释放。从入狱到释放,钱仁凤已失去自由超过13年。(详见今日本报AA05版) 巧家投毒案,在万众瞩目之间迎来了纠错。之后针对钱仁凤的补偿,也肯定会像近年来纠错的那些案件一样,有序展开。只是在进行物质上的补偿时,不能忘记的是对钱仁凤精神的补偿。比如相关方面向安徽高院学习“向蒙冤者登报道歉”,对钱仁凤的13年冤狱有一个诚恳的道歉。而更加重要的是,把这种道歉转化为现实工作的督促,牢记巧家投毒案的教训,不让下一个钱仁凤的悲剧再度发生。 钱仁凤被无罪释放,只是正义回归的开始。毕竟,这样的错案绝不只是办案法官的过错。当初究竟有多少因素导致错案酿成,参与侦办此案等全部司法过程的工作人员,究竟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该有一个答案。□晚报评论员 杨兴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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