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
将有法律顾问
本报讯 省政府近日发布了《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政府法律顾问以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聘请专家和律师参加,聘任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获得报酬的同时,不得以政府法律顾问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与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根据《规定》,2016年12月底前,县级以上政府、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执法涉法事务多的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于2017年12月底以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