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河南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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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于送达 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金水区项目 分户评估报告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区公共交通体系,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10月31日下达了《房屋征收决定书》(金房征决〔2014〕5号),对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金水区项目(丰庆路-中州大道段)规划区域内涉及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实施征收。评估机构北京盛华翔伦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但在分户评估报告送达过程中,因无法与被征收人毛晓龙取得联系并当面送达分户评估报告(产权证号:郑房权证字第0301085253号,地址:金水区文化路52号院28号楼2单元14号,评估报告单号:盛房征估字[2014]第118号-FDC-06-14),现采取登报公告的方式送达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毛晓龙请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号海林生态旅馆237房间领取房屋分户评估报告。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对分户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书面提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郑州市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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