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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 面对“凤爪女” “地铁禁食”执法应该硬起来 又一段上海地铁奇葩视频在网上热传:一名女乘客吃泡椒凤爪,扔得满地都是骨头,遭到指责后舌战众乘客,还拿出手机与视频发布者对拍。随后,网友开始“人肉”这名女乘客。据网友透露:王若杨,被人肉后,在微博跟公众道歉,并且丢了工作。(1月4日《东方早报》) “凤爪女”事件成为2016年第一起网络事件。这其实也是一种悲哀,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公共场所的素质问题,都需要我们去动用一次网民的力量?在习惯于掏手机拍摄、低头转发、朋友圈谴责的背后,我们是不是找不到现实渠道去纠正这样的事情?比如向地铁方投诉,在现场把问题解决?百度搜索可知,不少地区地铁均有禁食规定。据2014年的报道,上海地铁也有此类规定,那么为什么面对“凤爪女”不能即时产生效力? 这与上海“地铁禁食”规定面临的执行困境有关。就普遍性难题而言,“地铁禁食”面临执法成本的压力,不可能每一节车厢都去安排一个人员监督;就上海“地铁禁食”的细则,这份《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仅将“在车站、车厢内饮食列入禁止行为”,但没有如何执行的设计。比如新闻中的“凤爪女”,不是没人监督她,而是进行监督的群众无法说服她。显然,面临这样的尴尬时,上海“地铁禁食”规定亟待修正,硬起来。 当然,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在地铁乱丢东西将“由轨道交通企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只是轨道交通企业并没有执法权,如此而为很容易引发更多冲突。可取的办法,应该是由交通部门责令对方改正,或罚款。比如,北京的地铁禁食规定就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北京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至于所谓的执法成本问题,一者可以健全公共监督渠道,让遇见类似“凤爪女”的群众,把证据交给专业部门;二者可以由职能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巡视地铁,做好调解工作。 互联网时代,舆论力量发达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但需注重的是,大事小事都靠“键盘侠”的出头,虽有力量,也略有不足。类似 “凤爪女”的事情,需要网络力量监督,更需要法律法规的执行到位。毕竟,舆论关注的焦点有限,不可能总盯着每一个“凤爪女”,如何让她或者他在错误中改正,才是网络监督的真正目的。□晚报评论员 杨兴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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