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 出售需持证上岗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管理,规范零售经营行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1月6日,新郑市安监局邀请相关专家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摊点461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新郑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冯淼围绕烟花爆竹及其经营的危险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办条件等方面进行讲解。
据了解,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摊点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销售,否则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负法律责任。
新郑播报 李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