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7个工作日内要“双公示”
本报讯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今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将实现“双公示”……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正式印发了《河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将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
根据部署,我省将全面梳理编制“双公示”目录,明确公示内容和标准,规范公示窗口和方式,完善信息化支撑系统,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合法、无遗漏,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公示途径,将充分利用各部门网站、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其他综合性政务网站等,多渠道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并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通知明确,省直各部门要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2015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公示的基础上,于2016年3月底前将2015年以前许可的目前仍在有效期的许可信息及2013年至2014年的行政处罚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全部公示;新制作的“双公示”信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2016年1月底前,郑州市、洛阳市、濮阳市、许昌市、南阳市、济源市、兰考县、永城市要全面实行“双公示”,3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双公示”工作全覆盖。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