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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颁发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借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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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颁发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延长至5年,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两证”合一

1月12日上午,在新郑市行政审批中心,该市常务副市长彭立向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后勤保障处颁发了该市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标志着新郑市正式实现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进而取代使用多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据悉,原先办餐厅或从事与食品有关的经营行为,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分别由工商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发放。如今,新郑市整合了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的监管职责,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原两证合并为一证,由食药监局发放,有效期从旧证的3年延长至5年。

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更加全面,载明了经营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主体业态等内容,明确了日常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和许可证签发人。“这样就使监管责任更加明晰,新证还附有二维码标识,可以很方便地查询食品经营单位情况,便于社会监督。”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晓莉介绍道。

按照规定,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新申请发新证、老证继续有效”的原则,现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仍有效。

通讯员 刘象乾 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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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838 2016-01-15 00:00:00 六 新郑颁发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KeywordPh有效期延长至5年,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两证”合一